6月8日消息,2008年,廣州19歲女孩阿君經歷了父親離世的傷痛。更沒想到的是,原本住在一墻之隔、共用一條走廊的大伯居然想方設法把她和母親趕出了爸爸的房子。
阿君一家和大伯一家都住在海珠區南福安街一套房子里。這套房子原先是阿君爺爺單位分配的宿舍,爺爺1966年去世后,阿君奶奶向廣州市房管局買下房子,兩個兒子結婚后,就把這套55.67平方米的房子隔成兩個獨立的套間,分別給兩個兒子兩家居住。同時,奶奶在1996年就立下遺囑,載明為避免日后南福安街的房屋發生紛爭,特立遺囑,去世后由兩個兒子繼承。
但父親去世后,大伯常常穿著暴露、借醉拍門,阿君母女不堪騷擾只能搬家。隨后大伯借機霸占房屋長達9年。面對上門伸張權利的阿君,大伯聲稱,這房子是奶奶留給他兒子的,因為他兒子是男孫,而阿君是女孩沒資格繼承。第二次上門理論時,阿伯甚至拿出菜刀作勢追打阿君。無奈之下,阿君只得把大伯一家告上法院要求返還房屋,并于案件勝訴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昨天(7日)上午,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執行局組織21名干警和工作人員,對該起拒不搬遷案件進行強制執行,對坐地撒潑、妨礙法院強制執行的邵某濱決定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在3小時內強制打開房屋門鎖,清點財物清空房間,輔助申請執行人阿君另開新門。

6月7日上午9時半,由于被執行人邵某濱未按照公告要求主動搬離涉案房屋,海珠區人民區法院依法啟動的強制執行程序正式開始。記者在現場看到,21名多名法警和執行法官在小區內拉起了警戒線,當地派出所民警及居委會工作人員到場協助執行。
當執行法官手持執法記錄儀敲開邵某濱的家門說明來意,邵某濱立刻坐在地上拒絕配合,滿嘴污言穢語。執行法院執行法官在要求邵某濱配合執行無效后,只得采取強制手段搬遷執行措施,把將情緒激動、拒不配合執行的邵某濱帶回法院,隨后采取強制搬遷措施。

套間的大門并沒有被鎖上。記者觀察到,與大伯原來居住套間陳舊的裝修不同,被霸占的套間被裝修一新,并擺放著嶄新的床鋪和衣柜。由于套間內的房門門鎖早已被更換,阿君母女也沒有鑰匙。
9時40分,“強行開鎖!”海珠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麥強一聲令下,早已做好準備的工作人員利用工具開鎖,28分鐘后房門被打開,里面擺放著柜子和桌椅,空無一人,邵某濱的妻子兒子都不在家。

為了讓房子徹底一分為二,9時56分,阿君請來工人鑿開房屋臨街的墻壁,開一道新門。以后,阿君要出入自己家,就不需要再經過大伯家的廚房了。

同時,法院工作人員和申請執行人的家屬在派出所民警及居委會工作人員的見證下,一件件地把屋內物品一件件地搬回到邵某濱的家中,從床鋪、衣柜到地毯、電線,一一物歸原主。
上午11時,隨著執行程序的結束,阿君終于取回房屋的控制權。19歲搬出舊屋,28歲才重新“回家”。阿君感慨萬千,一度哽咽眼紅,“終于可以放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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